一、借條在什麼情況下會無效?
1、過了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如果債務人提起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確實無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等事由的,法院會依法駁回債主訴訟請求。而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
幾種情況分析如下:
(1)欠條寫明還款時間。則以還款日期開始起算訴訟時效。
(2)如果欠條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以欠條落款時間為訴訟時效起算點。即借的時間開始起算。
(3)欠條寫明還款時間,但屬於分期付款的,則以每一筆款項應還的時間為起算時間。每一筆分期款項的訴訟時效是不同的。
2、沒有資金支付憑證要當心
在債務訴訟中,有時除了提供欠條外,還需要債主提供借貸關係構成的實質性證據,如銀行轉賬小票,收條/收據、網路支付工具的轉賬記錄等。然而,有些債主通過現金形式給付,又沒寫收據,到了打官司的時候可能造成舉證不能,最終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3、欠條未寫明借款事由的當心會失效
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為無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
賭博是國家法律嚴令禁止的行為,賭債不受法律保護,自然不能通過法院訴訟進行追討。因此,有些欠債人故意以賭債來抗辯,企圖將合法債務辯為不受法律保護的借債。
4、其他違法的欠條。
二、實務中欠條要注意什麼
在司法實踐中經常會出現“借條”、“欠條”和“收條”與其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情形,此時應當以實際記載的內容來確定其性質。譬如雙方當事人訂立民間借貸合同時,借款人出具的字據雖然抬頭為“欠條”,但實際內容卻記載的是借款事實、經過並約定了利息,這種情況下,應當將該“欠條”作為“借條”看待,並適用“借條”的舉證責任、訴訟時效等相關規定。
借條在民間借貸糾紛當中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擁有借條,那麼基本上就就能夠證明確實存在著借款的事實,當然還需要有其他的證據予以輔助。因此在書寫借條和欠條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書寫,必須是有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