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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在什麼情況下商標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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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在什麼情況下商標效?

對於在什麼情況下商標無效?

1)註冊商標違反商標法規定:如不得作為商標使用、註冊的

(2)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①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

②惡意註冊:商標申請人違反誠信原則,在進行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意將他人有影響的商標、馳名的商標等申請註冊。

(3)不正當使用商標:商標申請人不正當使用商標,侵犯了他人在先權利,嚴重的話會被撤銷商標專用權。

(4)商標有效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一旦過了10年並且過了半年的寬展期的話,那麼這枚商標就會被無效。

(5)商標三年未使用:商標申請人註冊商標後,三年內並未使用該商標於註冊類別上的話,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提該商標撤銷。

二、商標無效的法律後果

1.商標權的消滅具有溯及力。宣告無效的註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註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2.對已經執行或者履行的判決、決定、合同原則上無溯及力。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註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例外:如果不返還商標侵權賠償金、商標轉讓費、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3.1年的過度期。註冊商標被宣告無效,自宣告無效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

三、商標的訴訟流程

1、商標局做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書面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無效證明此商標就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對於宣佈商標無效一般都是有法律規定的條件,如果當事人對於宣佈商標無效有什麼意見的話,那麼是可以進行申訴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