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死並不會債消,有遺產的,由繼承人在繼承範圍內償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債務人的遺產足夠償還,債款仍然可以要回來的。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