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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欠債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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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欠債怎麼判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夫妻欠債一方死亡

夫妻的債務,分為兩種情況:

1.共同債務,這是肯定由生存方承擔履行責任的,這是的債務等同於一般債權債務關係。

2.個人債務,如果是夫妻生前的個人債務,理論上由個人負責,但是當夫妻一方死後,即產生了繼承,夫妻是第一順序繼承人,而法律規定,被繼承人的債務由法定繼承人在所繼承的財產中承擔償還責任。還要特別說明下的是,如果是離婚後夫妻死亡,僅對夫妻關係存續時的共同債務承擔責任,而對個人債務沒有償還義務,因為在離婚時財產已經分割,不存在繼承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