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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欠款追討 閱讀(1.7W)
借條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符合以下條件的借條是有效的:
1.訂立借條時,當事人雙方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在訂立借條時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3.借條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4.約定的利息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四倍。
打欠條一般需要寫明以下內容:
1、欠款人與債權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體時間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4、還款的具體時間及付款方式;
5、逾期還款的違約責任;
6、最後由欠款本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
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
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