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正常的借貸屬於民事糾紛,公安機關並不受理立案。民事糾紛只能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受理立案,法院受理立案不受數額限制。
向法院尋求救濟的方式有兩種:
1.提起訴訟,寫起訴狀到法院進行立案;
2.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方式來維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