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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人錢財不還該怎麼解決?

欠款追討 閱讀(3.09W)
借他人錢財不還該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別人借錢不還的解決辦法有:
一、與借款人協商,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還款;
二、如果借款人拒絕還款的,則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支付令。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