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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債務保證

破產債權債務 閱讀(3.01W)
破產債務保證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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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申請破產債務

你好關於保證申請破產債務的相關內容如下在我國法上,當事人對於由民事關係產生的債權,如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產生的債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設定保證擔保方式。對於民事關係產生的合同,或者稱為被擔保的合同,稱為主合同;對於保證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合同,則稱為保證合同,也稱為從合同。從而,主合同中的被保證人為主債務人,其債務為主債務,從合同中保證人為從債務人,其債務為從債務。當主債務人破產時,對保證人的責任,或者稱從債務會產生何種影響,現從主從合同效力之間的關係作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