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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有效期是多久

民間借貸 閱讀(5.58K)
借條有效期是多久
借條本身的效力是不受時間影響的,所謂有效期,指的是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是指得到法律保護的期限。一旦借條超過了訴訟時效期間,債權人將會喪失勝訴權。根據《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因此,借條的有效期是多久,需要看債權債務人雙方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借條上寫明瞭還款日期的,其訴訟時效期間從還款日期次日起算計三年,如果債權人在這三年內沒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三年過後再提起訴訟,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債權人喪失勝訴權。
假如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根據《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十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