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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欠條有效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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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當事人之間進行借款的,也可能簽訂一份欠條。其性質與借條是一致的,同時欠條也有相應的有效期。那麼你知道借款欠條有效期是多久嗎?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這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具體瞭解。

借款欠條有效期是多久

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欠條,應該從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時起計算訴訟時效。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屆至欠條註明的還款日期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則債權人可以以此作為臨界點,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即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兩年,債權人的債權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喪失在訴訟中的勝訴權。

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欠條表明了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欠條,借貸關係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欠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按時間劃分共有四種:一年、兩年、三年和四年時效。

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還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現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後”還款,如“一年後”還款。“一年後”從字面上來講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後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為“一年後”還款。儘管法律上對此有著一定的解釋規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於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

欠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八月一日。儘管在書寫欠條時這一時間對債權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但時過境遷,難免會對欠條的形成時間產生爭議。而欠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欠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儘管文書的形成時間有可能通過物證鑑定來確定,但這樣做也並非絕對可靠,而且將增大當事人的費用支出。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欠條的有效期其實就是指其訴訟時效,一般情況下是兩年,但有可能具體的起算時間不同,而最長則為20年。要是你在實踐當中遇到什麼欠條問題的話,可以向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