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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起訴欠錢不還人還錢?

民間借貸 閱讀(7.29K)
怎麼起訴欠錢不還人還錢?

一、怎麼起訴欠錢不還人還錢?

1、若是想要起訴欠款不還者,需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欠款訴訟時效適用的條件: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2)須有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於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後繼續計算。

二、債務人欠債不還可以起訴嗎?

1、債務人欠債不還可以起訴。

欠債不還屬於債務違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債務人,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就會立案審理案件,而債權人要承擔舉證的責任。

2、起訴的條件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3、證明債務人向自己借錢的證據:

(1)書面證據:

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如借條是最有力的借款證據最重要的是借據,但要明確寫明收款人,欠款人,還要簽名,這樣才能保證借據的有效性。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原告(債權人)應提供:

①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②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係的證明人;

③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④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2)證人證言:

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並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於法院庭審的順利進行。

(3)錄音證據:

為了提高錄音證據的證明效力,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①被錄音人必須是債務人本人。雖然在債務人不承認是其本人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鑑定機構鑑定,但是為了降低訴訟成本,在通話中債權人可以要求對方報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

②錄音內容儘量完整反映債務的內容和借貸關係發生的經過、具體金額和欠款數額。

③錄音過程中,態度和善,注意溝通技巧,確保對方陳述清楚事實且反映其真實的意思表示,而不存在債權人威脅、逼迫的情形。另外,提交給法庭的錄音證據需真實、完整,是未被剪輯、編輯、篡改過的錄音原始載體。

三、起訴之後對方還是不還錢怎麼辦?

1、起訴後如果對方仍然一直不還錢的話,債權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申請支付令條件: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3、申請支付令的請求不一定會被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欠款的一方依舊沒有還款,那麼債權人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通常情形下起訴是需要書寫民事起訴狀的。如果對怎麼起訴欠錢不還人還錢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通過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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