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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取簽名偽造的借條構成犯罪嗎?

民間借貸 閱讀(2.38W)

一、盜取簽名偽造的借條構成犯罪嗎?

盜取簽名偽造的借條構成犯罪嗎?

被人拿簽名偽造借條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犯罪,當事人依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偽造的借條沒有真實的借貸關係,且偽造的借條不受法律保護,持有欠條的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可以該欠據系偽造為理由抗辯。如債權人就是偽造欠據者,可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借條的內容有哪些?

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三、借條與欠條的區別有哪些?

(1)證明物件不同。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訴訟時效不同。在未註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三年。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必須要由借款人來進行書寫,同時也需要由本人親自簽名,如果盜取他人的簽名而偽造借條,這種行為是會讓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失,也觸犯了我國的刑事法條,對於此行為是可以按詐騙罪來進行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