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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要怎麼處理債務糾紛

公司債務 閱讀(1.15W)

一、企業要怎麼處理債務糾紛

企業要怎麼處理債務糾紛

1、 靈活運用法律規則是企業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後保障。

在數次催要而對方仍不還款時,就要考慮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訴訟是最有效的維權手段,其中蘊涵著眾多的因素,象如何順延訴訟時效,怎樣選擇最佳的訴訟時期,訴訟之前要做好那些準備工作等等,都會影響訴訟的結果。而且,再成功的訴訟如果沒有進行財產保全導致勝訴卻無法執行,也不能算是完美的訴訟。所以,企業用訴訟手段來維權時,一定要及時準確。

2、不過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債務糾紛雖然具有效力強、權威高的優點,但確也存在成本高、時間長等問題。在集團公司及下屬公司遇到債務糾紛時,如果靈活選取和運用其它的法律規則,可一定程度避免上述問題,從而控制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風險,具體來講可以採用以下規則:

(1)靈活約定仲裁:在合同簽定時,如果面臨標的大、對方履約誠信差、以及地方保護主義嚴重等情形時,一般可以採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專業性、靈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經濟性、獨立性的特點以及一裁終局的規定,就可以使我們減少成本,縮短時間,提高效率,減少訴訟帶來的麻煩。

(2)適當採納公證在合同簽定的時侯,也可以通過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書具有比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的證明檔案更高的證據能力,司法機關和仲裁機關一般無須審查就可以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對於經過公證的合同,在一方違約時,由於公證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對於不履約的經過公證的合同,可以提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巧妙選取代理:在異地訴訟的時候,由於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對方當事人具有“主場優勢”,因此為了保證訴訟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必要的時候選取一定的代理機構,對於債務的解決也具有潤滑和加持的作用。但是代理的方式對於當事人來說可以靈活選取,如可以打包一併代理,也可以分拆部分代理,通過這種靈活處理,可以有效的節約費用、降低成本。

(4)適時申請支付令:當雙方是金錢債務糾紛,並且在債權債務關係清晰的時候,債權人通過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由法院向對方當事人傳送支付令,在規定時期不履行時,可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缺點是一旦對方提出異議,就要進入普通訴訟程式,所以具有不確定的因素。

在企業處理債務糾紛時,還會出現許多意想不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這需要我們在實踐中總結經驗,繼續完善解決方法,更好地維護企業權益。

二、企業討債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關於企業回款,法律以外的方式很多,如軟磨硬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以以後合作帶來利益進行誘導等方法,在這些方式都無濟於事的時候,就應該考慮以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了。

對於一直口頭答應還款,但是一直拖著欠款不還的債務人,這種人通常愛面子,但是總是找藉口推託,如沒有錢等種種理由。對這種型別的債務人可以和其簽訂一個還款協議或者欠條,上面寫清楚金額及寬限的還款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由債務人簽字蓋章。

得到這樣的一種協議,對於在訴訟中保證勝訴非常有意義,特別是在債權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情況下,其意義在於:第一,此協議證明債務人已經承諾還款,因此訴訟時效重新起算,此債權還是受法律保護的;第二,協議上寫清楚了還款的期限及違約責任,訴訟中作為重要證據通常都會得到法院支援。

需要注意的是,在協議上不妨寫一條:因債權人、債務人任何一方違約而訴至法院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主張權利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等),這樣在債務人違約,債權人請律師將債務人起訴到法院的情況下,債權人是可以要求債務人支付債權人聘請律師的費用的,對於比較大欠款的訴訟,律師費通常是一筆不小的支出,由敗訴人來支付更為合算。

其實在很多案件中,在法院判決之前債務人面對必將敗訴的訴訟,就主動提出和解了,在原告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法院調解的成功機率也很大。在勝訴之後,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以此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債權。

作為債權方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企業發生欠款時,要注意管理好企業債權,防範債務風險,避免發生債務糾紛。一旦因欠款問題發生了債務糾紛,您要及時採取措施來解決,否則將會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在解決企業債務糾紛時,如果您有任何的疑問,要及時向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諮詢解決辦法,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遭受無謂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