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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債時如何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個人債務 閱讀(2.01W)

在借錢給他人約定好還款日期後,如果對方能夠按時還債自然最好,但如果對方沒有按時還債,債權方就要考慮追債的問題。追債前應做好準備工作,具體債權人追債時如何做好準備工作呢?債權人追債的手段必須是合法的,那麼,債權人應該如何依法追討債務呢?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介紹。

追債時如何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一、追債時如何做好準備工作

1、 細分債權所屬類別,制定相應對策。

債權類別,是指債權是3個月以內的,還是3個月——1年,或者1年——2年,或者已經超過2年的時間。一般來說,債權的時間與催收的難易程度成正比。比如,3個月以內的,採用電話、傳真的方式往往就會有效果。而對於2年內的,必須親自面談。2年以上的,可能面臨各種情況的變更,給追債帶來重重困難。

2、 盤點現有證據,修正證據瑕疵。

債權是否明確,債務人對數額是否認可,雙方是否對帳確認,債務人的營業執照或者身份證明是否持有,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是否已續上時效。證據必須是原件,如果證據存在缺陷,在追債之初,或者錄音,或者公證,或者向有關部門調取相應檔案,防止一旦債務人逃避債務,債權人需要訴訟解決時,己方在證據上處於不利地位。

3、 瞭解債務人基本情況,確定追債等級。

一般來說,債務人不會在一開始就是想逃債的,必定是哪一環節出了問題。因此,瞭解債務人是否正常經營,地址、股東情況是否變更,外部債務履行情況如何,從而確定追債的輕、重、緩、急。

4、 諮詢專業律師,做好訴前準備。

經過協商、等待、追收等等追債的程式,債務人並沒有還債的打算時,應當向律師諮詢。律師有很多追債的實戰經驗,把追債工作移交給律師,債權人就可以回到正常的經營工作中。另外,如果有訴訟的必要,律師會進一步做好訴前的準備。

二、應該如何依法追討債務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難免會遇到借給朋友、親戚錢,他們卻不能按期歸還的尷尬,有些白紙黑字寫的明白,還少上點火,有些只是口頭上的協議,時過境遷,就是不承認,還真是件撓頭的事。

從法律意義上講,討債需要具備幾個基本條件 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憑證。一般說來諸如借條、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收據,第二,要有債務人的明確的資料,不能找不到。第三,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滿足這三個條件債務才可以依法討回來。

沒有有效的證明債權的憑證是很多債權人要不回來欠款的障礙。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債權人不要急於與債務人發生爭執,首先要冷靜得想辦法補一個借款憑證,如果一定補不了書面的也可以以錄音、錄影的方式將借款人承認借款事實的談話錄下來,錄音時最好是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在場。

還有個問題是不能忽略的,追討債務有一個訴訟時效問題,一般是兩年,過了兩年法院就不再受理了。當然,一旦債務超過訴訟時效,還是可以依法採取一些補救措施的。比如要求債務人補充一個還款協議,約定何時再還,若債務人不願書寫,則可採取錄音的方式,將債務人同意繼續履行的講話錄音固定,作為證據起訴。再有時效過後,債務人同意還款一部分的,一定要馬上接受,因為債務人同意還款的行為,視為同意繼續履行,則債權人的時效,實際上又得到了保證,重新開始計算。

根據上文內容,我們瞭解了有關“追債時如何做好準備工作”以及“應該如何依法追討債務”等問題的具體情況,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追債有關的問題。實踐中,如果您有遇到債務人不肯還錢或者是以各種理由拖延還錢時,您要理智對待,不要為了追債而採取了過激甚至是違法的行為,否則只會得不償失。如果您實在沒有辦法,不知道該怎麼討債才好,那麼您不妨向債權債務專家律師求助,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追回債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