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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怎麼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個人債務 閱讀(2.1W)

在我們生活中,借錢這種事是經常有的,朋友、親戚之間借錢總是口頭約定借錢的事宜,這往往導致一些糾紛的發生。當借錢數目過大或為了避免借錢帶來的糾紛時,一份正規的借條是非常必須的。那麼借條怎麼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條怎麼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一、借條的格式與注意事項

借條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動中經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關係的三要件(主體、客體、內容),出具借條時應當注意如下事項:

1、主體

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借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2、客體

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3、內容

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註明擔保方式,並寫明擔保人。

4、一式兩份

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裡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二、正規借條

借條

今借到***人民幣***圓整,於*年*月*日前還清,

逾期每年按總金額的*%付給違約金。

借款人:***

*年*月*日

從上可以看出,借條的格式是有一定要求的,合法、正規的借條有助於避免借錢糾紛的出現。如果您對以上內容還存在疑問,如果您想對借錢這事放心,本站能幫您解決借條問題,歡迎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