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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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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當前社會是一個信用社會,但還是有人會欠錢不還,對於這種欠債不還的行為,出借人可以通過提起訴訟來捍衛自身權益,那麼,這個起訴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本站小編馬上為大家來介紹。

欠錢不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欠錢不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起訴大概的程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 簡易程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式6個月內審結。

延伸補充:

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怎麼做才能讓訴訟更有保障?

他人借錢不還怎麼辦?如果準備走司法途徑,那麼首先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著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為了實現債權,最好蒐集以下證據:

(一)欠條

一般來說,用於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為書證,極具效力。

(二)人證

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為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麼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三)對方財產證據

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錢,但不少人為了逃避債務,就會將自己的財產轉移他處。依《民法典》的規定,債權人可以撤銷的債務人的行為,一是放棄到期債權的行為;二是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三是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為了避免拿不回財產的情況,就要蒐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以行使撤銷權。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八條【無償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不合理價格交易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於欠錢不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法律解答,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當事人選擇通過訴訟維權,要注意一些小問題,比如是否已到清償期、是否有過訴訟時效、相關證據是否有所保留。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隨時來電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具體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