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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債務糾紛起訴流程有哪些

個人債務 閱讀(2.28W)

當個人之間的債務約定到期後,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責任,並在債權人一再追討無果的情況下,債權人就可以向當地發院起訴,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個人債務糾紛的起訴流程如下:

個人債務糾紛起訴流程有哪些

1、提交起訴狀

債權人可委託律師書寫起訴狀並提交給當地人民法院,法院會對糾紛事件進行初步審查,事情屬實的,將在接到起訴狀的七日內立案。

2、受理

法院確定立案受理,並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準備證據。

3、提交證據

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法院向債務人傳送起訴狀,並要求債務人做出答辯狀,以便法院及時整理、稽核證據,為審理做準備。

4、開庭

開庭時間確定後,法院會提前三天通知案件相關人員做好開庭準備。法庭上,原告陳述事實、證據、以及請求,被告對原告提出的證據有異議的可以進行證據質證,確認無誤後進入法庭辯論環節。辯論結束後,等待判決。

5、宣判

開庭結束後,法院對案件進行合議。一般情況下,會當庭宣佈審判結果;如果案情比較複雜的,會擇日再進行宣判。

6、執行

審判結果宣佈後,債務人應按法院判決履行義務,如果拒不履行的,法院可採取強制執行的政策,以維護債權人的利益。

起訴時,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因個人債務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原告應按要求提供書面的借據、借條等憑據,如果沒有書面證明,則要提供有力的事實證明,如果沒有證據,法院不會受理。

2、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情況,有證據證明借貸關係明確存在的,法院將對案件予以制度判決;如果不能明確證明借貸關係是否存在,法院將中止訴訟。

3、如果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債務人路程聯絡不上的,法院可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