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個人債務>

沒有借條能打官司麼?

個人債務 閱讀(1.78W)

在民間借貸中,借條作為證據是很重要的,因此就給一些人造成了誤解,認為在產生糾紛的時候,沒有書面借條的,那麼就不能到法院打官司。那到底當事人沒有借條能打官司嗎?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沒有借條能打官司麼?

一、沒有借條能打官司麼?

我國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書證是指用文字、符號、圖表等形式表達一定的思想或行為,其內容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證據,被公認為“證據之王”。在借貸關係中,借款人親自出具的借據,就是有力的書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借款事實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支援起訴人的訴訟請求的。

二、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哪些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規範的借條書寫格式及內容舉例如下:

借 條

今A借給B人民幣壹萬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個月,利率為每月0.8%,利息共計人民幣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於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償還。

借款人:B(簽字、手印、簽章)

當事人要是因為借貸產生了糾紛的話,可以解決的途徑是比較多的,如果需要到法院打官司的,則並不是一定要有就借條才能起訴。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起訴條件,那麼法院就要受理起訴,也就是說即使沒有借條能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