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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經濟糾紛無力還錢會怎樣?

個人債務 閱讀(6.49K)

一、 民事經濟糾紛無力還錢會怎樣?

民事經濟糾紛無力還錢會怎樣?

民事經濟糾紛無力還錢的可以協商延期還錢或者減少還款,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支付還款。判決書生效後仍拒絕還款,可能被列入失信人,限制乘坐高鐵、飛機等高消費。限制子女就讀私立學校。如果有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可能會被拘留。如果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犯罪。如果債務人沒有還款能力還向他人借款的,可能構成詐騙罪,因此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無力還錢涉及詐騙的立案標準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詐騙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採用詐騙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能構成詐騙罪,予以立案追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違法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1、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2、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3、個人詐騙公私財物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

民事經濟糾紛無力還錢是屬於當事人無法履行的原因,一般情況下,對於被告人沒有能力對債務進行償還的,應當區分不同的情況來處理,如果涉及到有能力而不履行債務的則會被視為詐騙罪,需要受到法律責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