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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轉讓成立的條件包含什麼內容

個人債務 閱讀(3.02W)

債務轉讓的成立條件包括:
1、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
2、被轉移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
3、第三人須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就債務的轉讓達成合意。
4、債務轉讓須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轉讓,是指合同債務人通過協商,將合同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承擔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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