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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債務糾紛有什麼方法

個人債務 閱讀(3.08W)

一、處理債務糾紛有什麼方法

處理債務糾紛有什麼方法

1、非訴訟程式

非訴訟程式非訟程式。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式即為典型的非訟程式。所謂督促程式是債務人給付以金錢、有價證券為內容的債務而採用的一種特殊程式。我國民訴法設專章規定了督促程式。依該章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的,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並且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債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法定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手續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命令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15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強制執行。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手續是:

(1)債權人應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是指債務人住所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或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按照《民事訴訟法》第25條的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基層人民法院。

(2)債權人應以書面形式申請支付令、申請書應當寫明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姓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與職務、住所等基本情況;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類別、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189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二、哪些方法能解決債務糾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15條規定,非訟程式有如下特點及法定要件:

1、適用範圍特定,請求給付的必須是金錢或票據(匯票、本票、支票)以及債券等有價證券。非訴程式的目的在於取得執行名義,即有效支付令,以實現執行的內容,所以給付請求須具有法律關係明確並能強制執行的特點,這也與非訴程式簡便、迅捷處理案件、保護債權的宗旨相吻合。

2、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即請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已到期並且數額確定,載明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根據。也就是說,依據有效的合同等證據可以確定請求給付的理由和具體數額。這是非訴程式適用的實質要件,包括三層意思:

(1)給付期限屆至,債務人負有履行給付的義務;

(2)數額必須確定;

(3)有事實理由和依據,至於事實理由是否確鑿可信,是否有法定證明力以及會否引起爭議,均不影響非訟程式的適用和支付令的申請。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以保證非訴程式的順利實行和最終目標的實現。

4、支付令能送達債務人。非訴程式的目的在於督促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如果支付令的內容不能送達債務人併為債務人所瞭解,程式就難以進行。

在實踐中,債權人在處理債務糾紛時,最好要保持理智,可不要因為對方不肯還錢就使用暴力,這樣只會得不償失。如果您不知道該如何解決債務糾紛,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您快速、有效的討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