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個人債務>

欠債不還糾紛要怎麼提起訴訟

個人債務 閱讀(1.15W)

隨著社會發達程度的不斷提高,整個社會的誠信度卻越來越低。即便是親朋好友之間,也往往會因為借款糾紛而吵架,甚至是鬧上法庭。那麼在實踐中,遇到欠款不還糾紛要怎麼提起訴訟呢,也就是說,該怎樣起訴個人欠債不還糾紛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解說。

欠債不還糾紛要怎麼提起訴訟

一、欠債不還糾紛要怎麼提起訴訟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在起訴時,債權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證據要注意收集:有關債務方主體資格的證據、合同或協議、送貨單(一定要債務方簽收)、託運單、欠條及各種結算票據等,其他與該欠款有關的電報、傳真、函件等都應妥善儲存。對於已收集到的證據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供。

對於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火或今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於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二、怎樣起訴個人欠款不還糾紛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25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上文內容是關於“欠款不還糾紛要怎麼提起訴訟”以及“怎樣起訴個人欠款不還糾紛”的有關欠款糾紛的法律知識,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但還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您選擇通過訴訟的途徑解決欠款糾紛,一定要注意訴訟的時效問題,因為一旦錯過了訴訟時效,您將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當然,如果您對欠款糾紛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直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債權債務律師,讓律師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