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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別人償還借款怎麼寫證明

個人債務 閱讀(2.38W)

首先寫明借款姓名,借款時間,借款數額;再寫明還款人的姓名,還款時間,還款數額,最後進行簽字。

替別人償還借款怎麼寫證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