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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在借錢時怎麼寫借款合同

個人債務 閱讀(7.17K)

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多的事情都受到道德約束、道德的支配。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在參與借款活動時,不寫借條或者只是粗略的寫一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可在實踐中,這樣很可能會發生糾紛,因此,我們還是要寫好借款合同的。那麼,當事人在借錢時怎麼寫借款合同呢?簡單來說,借款合同要怎樣寫?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解說。

當事人在借錢時怎麼寫借款合同

一、當事人在借錢時怎麼寫借款合同

1、借款的種類。

借款的種類決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條款。因此,合同中必須規定好借款的種類。

2、借款的幣種。

借款合同的標的是作為特殊商品的貨幣,根據不同情況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外幣。因此,合同中必須約定借款的幣種。

3、 借款用途。

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內容,出借方可以據此監督借款方的資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國家批准的信貸計劃所規定的用途,並保證專款專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才能給予貸款。目前,我國的貸款範圍還限於生產、經營、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社會服務等。至於彌補虧損、工資福利、墊支稅款等支出,不能申請和發放貸款。

4、 借款金額。

這是指根據借款方申請、經銀行核准的借款數額。借款人可以按約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額。

5、借款利率。

在中國,銀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國家根據區別對待、擇優扶植、有所鼓勵、有所限制的原則,對不同行業規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須根據這種規定的利率簽約。

6、還款的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貸款實行“有借有還、誰借誰還”的原則。國有企業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可以是貸款專案投產後增加的產品利潤,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固定資產佔用費等。鄉鎮企業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可以是貸款專案投產後新增加的產品利潤和固定資產的折舊基金等。在還款期間,企業的主管部門不得從所屬企業貸款專案中提取利潤和各項基金。基本建設“撥改貸”專案的利息,由建設銀行按年計算,並在專案投產後,連同本金逐年償還,且在新增加專案增加的利潤中支付。超過規定的還款期限,則由企業的自有資金支付。至於如何歸還,可以分期歸還,也可以一次性歸還。歸還的方式不相同。應付的利率也相應不同。

7、保證條件。

借款合同必須規定保證條件,這是借款合同不同於其他經濟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證,以物資保證為主。在取得貸款方同意的情況下,借款人也可以採用保證人保證的方式。

8、違約責任。

出借方的責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違約天數,並按銀行規定的罰息計息方法,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借款方的違約責任是:如果不按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出借方有權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二、借款合同要怎樣寫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在現代社會中,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借款合同它不僅僅出現在商業借款活動中,也時常會被適用於私人借貸,但可惜的是,由於對借款合同內容的不瞭解。因此,為了維護您的利益,當您遇到需要寫借款合同的情況時,建議您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