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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權利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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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財產權是可以以金錢計算價值的,一般具有可讓與性,受到侵害時需以財產方式予以救濟。財產權既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利。
財產權包括物權與債權兩大類。物權性財產權利包括抵押權、質權(質押權)、留置權、地役權、礦業權、漁業權等;債權性財產權比如損害賠償權等。
公民個人依法對自己所有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佔有是指所有人對物的實際控制的事實狀態。使用是指依照物的屬性及用途對物進行利用從而實現權利人利益的權利。收益是指民事主體通過合法途徑收取物所生的物質利益。處分權是指所有人依法處置物的權利。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事實上的處分是指通過一定的事實行為對物進行處置,如消費、加工、改造、毀損等。法律上的處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改變物的權利狀態。如轉讓、租借等。

財產權利包括哪些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第七十一條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七十二條

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條

國家財產屬於全民所有。


《民法典》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