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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不籤書面協議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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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有的民間借貸簽訂了借貸書面協議,但有的借貸並沒有簽訂書面借貸協議。那有人就問了,從我國現有的法律角度來看,公民與公民之間的借貸不籤書面協議是否可行?現在,本站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該問題做詳細的闡述,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關的法律問題。

借貸不籤書面協議是否可行

一、借貸不籤書面協議是否可行

訂立書面協議,注意妥善儲存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於這些人平時關係比較密切,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民間借貸關係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無任何書面證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

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時,協議上應寫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戶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證為準);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一致);幣種(人民幣還是外幣);借款時間和還款時間(標明某年某月某日);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協議上必須寫清利率。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儲存書面協議等證據,以便日後發生糾紛時有所憑據。

二、借貸可以不籤書面協議嗎

如果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的都是可以得到法律認可保護的。下列情況下,借款合同無效:

1、非書面形式簽訂的借款合同無效,民間借貸除外。

2、主體不合格。

3、欺詐、脅迫、借貸雙方串通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而訂閱的合同無效。

4、如果是通過代理人訂立的合同,則無效代理會導致整個合同無效。

5、因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訂立的合同可因一方申請撤銷而經確認機關確認並撤銷後,合同無效。

按著我國法律的規定,私人之間的借貸既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但採用口頭形式的借貸在發生糾紛時,往往使貸款出借人處於一個空說無憑的尷尬地位。因此,建議大家在借貸時,最好還是採用書面形式。如果您不知道書面的借款協議該怎麼寫,建議您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