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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籤人和擔保人的區別是什麼?

夫妻債務 閱讀(3.16W)

一、共籤人和擔保人的區別是什麼?

共籤人和擔保人的區別是什麼?

所謂的共籤人其實就是指共同借款款人,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有:

1、共同借款人要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而擔保人是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是在貸款人無能力賠償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法強制執行擔保人。而共同借款人通俗的說,就是如果你有賠償能力,而你的共同借款人無賠償能力,那麼法院就可以直接執行你。

2、共同借款人與擔保人承擔責任的訴訟時效也是有區別的。對於借款人來說,債權人可以在2年之內向其主張,超過2年沒有主張,債權人則喪失勝訴權,即是說他向法院起訴,法院不會支援他的訴訟請求。對於擔保人,一般都在6個月左右。

二、共同還款人有什麼連帶責任

在現實生活的借貸關係中,債權人一般要求債務人找到一個共同還款人來保證自己借出去的資金能夠有保障的收回。那麼所謂共同還款人的連帶責任,就是說在還款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個債務人要錢,也可以找所有的債務人一起要,所有的債務人都負有償還全部債務的責任。

比如說,張三和李四為共同債務人,欠了債權人十萬元,那麼債權人在要錢的時候可以找張三償還十萬元,可以找李四償還十萬元,也可以找張三和李四共同來償還這十萬元。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最常見的就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一般就是夫妻雙方共同買房,共同償還銀行的債務,要作為共同還款人,一把都是收入較為穩定,並且所擁有的收入足以償還每月的貸款。

除此之外,共同還款人還要有良好的信用,並且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另外,還有一種是借款人的還款保證人,就是相當於我們常說的擔保人,也就是說,在貸款人不能在償還債務的情況下,還款的保證人就要承擔起還款的責任,保證人在償還了債務之後,也是可以向另一個還款人去追償的。

如果債權人在債務到期之後沒有收到還款或者是債務人明確表達不會還款的,那麼債權人可以把債務人和共同還款人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到法庭上。那麼在解除共同還款關係的同時,並不是說共同還款人之間商量好就可以了,還要徵得債權人的同意比如說銀行的同意,只有在債權人同意的請款下,才能解除共同還款關係,如果說債權人不同意的話,那麼就不能解除共同還款關係,在還款日屆滿前,共同還款人還是要一起承擔還款的責任的。

那麼共同籤款人就是共同還債的人,所以大多數債權人會要求共同借款人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和良好的信用才能成為共同借款人,如果成為共同借款人後想要解除這種關係,不是共同借款人之間就可以自行解除的,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後才能解除共同借款人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