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夫妻債務>

父母離婚後欠債子女需要承擔嗎

夫妻債務 閱讀(2.72W)

一、父母離婚後欠債子女需要承擔嗎

父母離婚後欠債子女需要承擔嗎

父母離婚後,子女不必承擔父母的債務。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父母的債務需要當事人自己承擔民事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同時也繼承了父親的債務,然後他們有義務歸還這些債務。

從情感和社會公德上講,子女可以盡力幫助父母分擔部分債務,但在法律上,債權人無權直接向子女討債。孩子和父母之間的財產和債務問題並不相關。

首先,我國法律中沒有償還父子債務的規定。也就是說,子女沒有義務償還父親的債務,除非他們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同時也繼承了父親的債務,然後他們有義務歸還這些債務。

當父母意外欠債時,在法律上,我們應該參照子女是否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他們同時也繼承了他們的債務,那麼他們有義務償還這些債務。相反,他們沒有義務償還父母的債務。

二、夫妻離婚後債務如何處理?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①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②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③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④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在現實生活中,對於婚姻關係期間夫妻任何一方不管以自己的名義還是以雙方的名義所借的任何債務首先推定其為夫妻共同債務,如夫妻另一方主張其為個人債務的,則應提交證據,承擔證明責任,否則應由共同財產償還。

夫妻離婚需要對屬於雙方共有的債務做出處理,這與子女沒有任何關係,因此子女不需要對父母的欠債承擔責任。但是在繼承上面,如果子女有繼承父母的遺產,那麼在繼承遺產的份額內,就需要承擔父母對應的債務,這個時候債權人就可以要求子女來承擔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