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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的執行

夫妻債務 閱讀(2.62W)

夫妻共同債務的執行換句話說也就是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問題。實踐中,要是夫妻離婚的話,那麼會對夫妻債務作出認定,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才會由夫妻共同承擔清償責任。究竟夫妻共同債務的執行是怎樣的?本站為您做詳細介紹。

夫妻共同債務的執行

1、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

1) 夫妻共同債務責任是一種連帶責任

夫妻財產是共同共有關係,夫妻雙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財產的各種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負擔由共有財產產生的各種義務。對外民事法律關係中,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 夫妻共同債務責任是一種無限責任

夫妻之間的關係具有合夥性,而合夥人對合夥事務產生的債務,必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同樣,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換言之,夫妻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各自的個人財產為擔保。

3)、夫妻共同債務責任是一種對外責任

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是相對於夫妻雙方之外的債權人(第三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種外部責任。

2、夫妻債務的承擔原則

《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這一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原則是:

1)、共同償還的原則

2)、協議償還的原則

3)、判決償還的原則

3、共同債務清償後的求償。

夫妻共同債務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在夫妻內部則是按份承擔。一旦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各自承擔的份額確定以後,夫妻一方對外履行了全部債務,有權就超過其應承擔的部分,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債務已清償為由拒絕一方的請求。

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對夫妻債務性質進行認定就是比較有現實意義的,因為只有認定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那麼才會由夫妻共同進行清償。而要是屬於夫妻個人債務的話,則就由夫妻一方承擔。更多相關知識,歡迎你諮詢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