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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欠債離婚負債是否屬於共同債務

夫妻債務 閱讀(2.88W)

炒股欠債離婚負債是否屬於共同債務

一、炒股欠債離婚債是否屬於共同債務?

判斷一方炒股欠下的債務是否屬於共同債務,主要是看是否將炒股收入用於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於購買股票,是在夫妻關係持續期間發生的,炒股又是合法的經營活動,如果炒股有贏利,也是用於家庭生活,那麼一方借款炒股造成損失後,出現無力償還的情況,應視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也就是說,一方本人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夫妻應當共同償還。

確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從兩個方面來考察:一是看夫妻有無舉債的合意,二是看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具體說來,以下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履行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夫妻雙方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利益歸家庭共享所負的債務。

(7)夫妻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夫妻分居借的債是共同債務嗎?

對於夫妻分居借的債,我們重要了解一下事項:

1、分居不等於離婚。

離婚以民政部門發放的離婚證或法院簽發的准予離婚的裁判書為憑證,故無論因為什麼而分居,也不管分居達到多長時間,只要雙方未辦理離婚手續,婚姻關係就依法存在。

2、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一般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債權人享有追償權。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如果一方能夠提供證據證明是對方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自己對此筆借款毫不知情,其收入也未用於家庭生活,那麼,其在承擔連帶責任限額內可以向對方主張追償,以維護自身利益。

判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不是根據簡單的因為什麼樣的情況現在就能決定得了的,同樣是因炒股欠債,有些人就得一個人償還,而對於有些離異的人來說該債務就是要夫妻兩個人共同承擔的。因此,共同債務的界定就和共同財產的分割一樣,都是要原被告雙方自己舉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