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抵押擔保>

一般反擔保的形式有哪些?

抵押擔保 閱讀(2.27W)

一、一般反擔保的形式有哪些?

一般反擔保的形式有哪些?

一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

二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反擔保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它反映了兩者之間的權益關係。在保險業務中,保險人為保險標的出具的付款擔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險人應承擔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險人應向保險人出具其自負責的擔保證明,即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供反擔保。又稱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

二、反擔保的使用是怎麼樣的?

反擔保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結合使用。當一種反擔保方式不足以防範和分散貸款風險時,應當選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反擔保方式。一筆業務設定兩種或兩種以上反擔保方式時,各反擔保方式可以分別擔保全部債權,也可以劃分各自擔保的債權範圍。抵押人、出質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同一反擔保方式的擔保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一筆擔保債權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擔保機構一般不主動劃分各自保證人的保證份額;如果保證人要求劃分保證份額,雙方可以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一筆擔保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或出質人的,擔保機構一般不主動劃分他們所擔保的債權份額;如果抵押人或出質人要求劃分其擔保債權份額的,雙方可以在抵押反擔保合同或質押反擔保合同中約定。

反擔保的相關法律規定,反擔保適用《民法典》關於擔保的規定。擔保是為了保障債權實現而設立的,反擔保也是為了保障債權實現而設立的,在反擔保中,履行了擔保義務的第三人,即擔保人是新的債權人,兩者之間只不過是債權人不同而已。反擔保適用擔保的規定,不能反過來說《民法典》規定的五種擔保方式都適用反擔保的規定,其中留置和定金都不適用反擔保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反擔保是屬於擔保人為了保障到自己的利益,而要求債務人或者是其它人寫的擔保書,對此擔保的形式可以讓債務人提供,也可以由其它他提供質押或者是抵押,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協商好,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