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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2021新規定是什麼

抵押擔保 閱讀(1.3W)

一、在建工程抵押新規定是什麼

在建工程抵押2021新規定是什麼

在建工程要在申請抵押的時候提交申請書,個人有效證件,以及工作單位的公章。在建工程抵押通常設定於房地產專案建設初期、商品房預售前,此時工程專案屬於尚未形成的房屋,相對現樓抵押來說,在建工程抵押法律關係更趨複雜,不確定因素較多,隱含更多的風險。

在建工程抵押權設立登記押登記辦理需要以下內容:

1、抵押設立登記申請表;

2、抵押人、抵押權人為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校對原件),其他單位提供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校對原件);

3、抵押合同及主債權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影印件(校對原件),及土地權屬查檔證明;如已領取預售許可證的,須先辦理暫停銷售手續;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附圖)原件;

6、施工許可證影印件(校對原件)(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不提交);

7、抵押人為國有單位的,須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資企業的,須提交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須董事簽名)加蓋公章;抵押人為集體企業的,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加蓋公章;

8、發改委出具的立項批文;

9、監理公司出具的形象進度證明;

10、房產測繪部門出具的預測繪成果書;

11、如為(專項)經濟適用房等房產,須提供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材料;

12、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資料。

法定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實際承諾時限:7個工作日

二、在建工程抵押權變更登記

1、抵押變更登記申請表;

2、抵押人、抵押權人為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校對原件),其他單位提供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等影印件(校對原件);

3、登記證明原件;

4、在建工程抵押權發生變更的證明材料;

5、《國有土地使用證》影印件(校對原件),及土地權屬查檔證明;如已領取預售許可證的,須先辦理暫停銷售手續;

6、如系最高額抵押的,需提交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尚未確定的證明材料;

7、抵押人為國有單位的,須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抵押變更的批文;抵押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資企業的,須提交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須董事簽名)加蓋公章;抵押人為集體企業的,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加蓋公章;

8、監理公司出具的形象進度證明;

9、房產測繪部門出具的預測繪成果書;

10、如為(專項)經濟適用房等房產,須提供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材料;

11、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資料。

在建工程抵押可以讓使資金流通,使工程可以準時在合同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抵押人在提交抵押申請的時候,一定要符合抵押人的申請資格,如果在債務方面發生經濟糾紛,那麼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律來判定是哪一方的過錯,保護合法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