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抵押擔保>

什麼是反擔保人

抵押擔保 閱讀(1.11W)
什麼是反擔保人
反擔保人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為了防止擔保人出問題而無法追究擔保事項,再設定一個反擔保人來對擔保人進行擔保。當擔保人履行了擔保責任,可向債務人追償,也可要求反擔保人代債務人償還擔保人已承擔的擔保責任。在沒有反擔保人的情況下,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擔保叫反擔保。反擔保並不是必須由債務人自己提供,債務人本人當然可以提供反擔保,但並不限於債務人,其他人也可以為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法律依據: 《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