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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別人擔保1萬塊不還款會坐牢嗎

抵押擔保 閱讀(2.31W)

擔保人不償還的,不會因擔保人不還款而入獄

幫別人擔保1萬塊不還款會坐牢嗎

所以不用說坐牢了,甚至行政拘留也不是擔保人。即使懲罰是真的,我們好好想想,有些擔保人是借款人,但有些擔保人不是自己,而是第三方。如果有一個真正的懲罰,它不應該涉及到其他任何人。畢竟,第三方沒有向你借錢。以上只是一個解釋。可以肯定的是,擔保人如果不還債,也不必坐牢。

那我們應該如何保護我們的權利呢?

其實很簡單,因為對方已經提供了保證,所以首先要用他的擔保品來補償。所以這種情況下不退錢,那就更容易做了,因為你的權利和一些保障,這是魅力的保證。當然,您必須確保保證是合法的和符合的。至於如何要求第一次賠償,則必須向法院提出要求。但它可以分為兩個程式。如果你只要求賠償的擔保品,然後去特別程式,這是最快的處理,我們只需要有所有的資訊,保證可以。如果抵押品的價值低於你所借的錢,那麼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訴訟程式,去到普通的程式中,這是最穩定的,一般沒有問題。因為如果特別程式處理更大的爭議,或者對方只是想拖延財產的轉讓。法院將不得不參照普通程式。所以這兩個程式可以讓你自由選擇。

一般而言,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

一般擔保是指債務人在法院訴訟後不能承擔債務的,擔保人必須承擔擔保責任;共同責任保證是指債務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或擔保人承擔責任,無論債務人是否對履約能力有限制。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這是一般擔保。一般擔保的擔保人可以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理或仲裁之前拒絕擔保人對債權人的擔保責任,債務人的財產仍然依法執行。

第十八條連帶責任擔保的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履行期屆滿未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擔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連帶責任的擔保方式承擔保證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保證人與一般擔保債權人未約定擔保期限的,自主要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為保修期。

第二十六條擔保人和連帶責任擔保人的債權人未在擔保期內約定的,債權人有權在獨立債務履行期滿後六個月內要求擔保人擔保。

一般擔保與連帶責任擔保的區別:

一般保證人是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的擔保,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第一、承擔責任的具體做法是不同的。一般擔保的擔保人只有代表主要債務人履行義務,即補充;擔保人和連帶責任擔保中的主要債務人共同承擔責任,債權人可以在擔保範圍內申請債務人。擔保人可以被要求賠償,無論債權人選擇誰,債務人和擔保人都無權拒絕。

第二、連帶責任擔保中保證人和主債務人的權利義務適用連帶責任的法律規定,但一般擔保中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間不存在連帶責任,只有在保證人履行了下列義務後,才存在連帶責任:對債權人負有債務的,保證人有權向主債務人追償。

第三、一般擔保中的擔保人有權先申辯,但連帶責任擔保中的債務人無權提前抗辯,即債權人不能告知主要債務人作為履行擔保義務的抗辯理由。

第四、連帶責任擔保是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沒有規定或者約定,根據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只能由當事人約定。

第五、聯合責任聯合擔保較強,對債權人非常有利,擔保人的負擔較重;一般擔保的保證相對薄弱,擔保人的負擔相對較輕。

讀完最後一篇文章,我相信你們都知道。綜上所述,保障他人存在很大的風險,特別是連帶責任保障。小編提醒: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當有人要求你做擔保人時,你必須注意債務人償還欠款的能力。你應該區分擔保方式,明確擔保金額,儘量減少你自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