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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沒有償還能力會不會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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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沒有償還能力會不會坐牢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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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償還能力會坐牢嗎

如果債主起訴欠債人,法院可以對欠債人強制執行,視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法律予以處罰。嚴重者或將坐牢。具體法律規定有: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10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需要區別情形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