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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備案登記

抵押擔保 閱讀(1.16W)
房屋抵押備案登記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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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登記備案程式


  

以個人所有房產設定抵押的:

⑴ 抵押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

⑵ 抵押當事人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需經公證);

⑶ 《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共有房屋必須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書及《共有權保持證》);

⑷ 第三人提供擔保的,須提交“擔保承諾書”;

⑸ 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或價值資料;

⑹ 抵押人同意辦理的“房屋抵押申請表”; 

⑺ 委託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交公證的“委託書”。

以單位所有的房產設定抵押的:

⑴ 企業營業執照;

⑵ 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需經公證);

⑶ 委託人、受託人身份證;

⑷《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⑸ 抵押當事人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需經公證);

⑹ 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或由銀行出具的價值資料;

⑺ 經主管部門批准、抵押人同意辦理的“房屋抵押申請表”;

⑻ 登記機關需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法人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房地產抵押的,應當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

以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房產抵押的,必須經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所形成的職代會決議須經公證,並報上級主管機關備案。

以中外合資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通過,所形成的董事會決議須經公證,並提交企業章程。

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通過,所形成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須經公證,並提交企業章程。

辦理時限:各類資料交驗受理審查合格後,7日內完成有關工作,辦理髮證手續

綜上所述,我國是有房產抵押登記備案的,當生活中遇到困難的時候也應該努力的克服它,即便走投無路的時候,也不應該做違犯國家法律的事情,做一個合法的公民是對自己的負責,遇到挫折時也應相信自己,努力東山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