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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公司做訴訟保全合同期限是多久?

抵押擔保 閱讀(9.24K)

法院判決的執行問題一直都是當事人所關心的,當事人很有可能會遇到在判決後對方沒有履行相關判決的情況。其實原告可以提前申請訴訟保全,那麼今天本站的小編為大家解答的問題就是擔保公司做訴訟保全合同期限是多久?

擔保公司做訴訟保全合同期限是多久?

一、擔保公司做訴訟保全合同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如果你們公司提供了擔保就可以申請解除凍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29條適用訴訟中的財產保全:第二十九條的規定: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二、擔保公司怎樣開展訴訟保全業務?

(一)訴訟保全擔保的種類:訴前保全擔保 、 訴訟保全擔保

(二)申請訴訟保全擔保的基本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經法定程式批准設立的企業法人、社團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

2、申請人能提供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相關資料;

3、申請人提供擬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基本情況;

4、申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申請案件所在法院必須承認擔保公司訴訟保全擔保函; 申請人必須承擔本次擔保涉及的相關費用,案件涉及標的物價值最少在20萬以上、訴訟保全擔保的責任範圍是申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由此給被申請人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若因申請人提供虛假資訊造成擔保公司損失的,申請人必須賠償擔保公司的相關損失。

(三)財產保全擔保辦理程式

1、申請人向擔保公司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申請書》及相關資料;

2、擔保公司審查資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3、受理後,擔保公司與申請人簽署《委託擔保合同》;

4、申請人向擔保公司繳納擔保費用;

5、擔保公司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函》;

6、案件判決生效,擔保公司憑生效的法律文書與法院解除擔保責任。

在看過了上文介紹的內容,關於擔保公司做訴訟保全合同期限是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的,大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關於訴訟保全還有很多的法律知識,大家如果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本站的網站上向專業的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