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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後 | 賣方又將房子抵押了怎麼辦?

抵押擔保 閱讀(8.43K)

      在買賣雙方訂立購房合同以後,賣方在不經過買方同意的情況下是不能私自抵押房屋的,因為這樣做將直接損害買方的利益,且也是不合法的,如果買房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積極維權,如果哦通過協商不能達成滿意的結果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後 賣方又將房子抵押了怎麼辦?

      根據具體的情況買方可以主張的權利如下:

      1、如果雙房在訂立合同以後還進行了房產過戶,這時候賣方再進行房產抵押的話,就屬於侵權,因為這時候房屋所有權是屬於買方的,賣出人無權在處置房屋,如果因為賣方的這一行為給買受人造成了經濟損失,買受人可以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2、賣方如果已經私自將房子抵押,也雙方都簽訂了購房合同。對於這種情況賣方是屬於違約行為,買受人可以依照合約的規定要求賣出人進行違約賠償。

      而如果賣出人有一下行為之一的,買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撤銷合同或者直接宣告合同無效:

      1、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了合同,但是賣方在沒有告知給買受方的前提下又將房屋抵押或者賣給他人;

      2、賣出人故意向買受人隱瞞已經取得銷售許可證,或者直接偽造銷售許可證。

      3、買受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賣方將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者隱瞞房屋是拆遷安置房。

      4、賣出人和第三方串通,又訂立購房合同,並且將房子交付給第三方使用,導致買受方在交房時間到達的時候收不到房。

      最後要注意,如果在訂立了合同以後買受方發現買受人抵押房子,並導致違背合約的買受人可以先要求賣出人進行違約賠償。如果不僅僅存在違約還有侵權行為的時候,建議買受人找專業的律師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