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郑州市公租房政策

房屋租赁 阅读(1.76W)

政策如下: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屋: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屋且未租住公有住屋;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屋: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屋且未租住公有住屋。
(三)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屋: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屋和公有住屋且未租住单位住屋。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屋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来郑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需持有郑州市市区居住证明。

郑州市公租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