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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置换的流程

公产房置换的流程:公产房置换采取的是公开挂牌、竞价转让的方式。
流程如下:
1、挂牌交易;对拟转让公产房进行评估以确定回购价格,置换,进行回购意向沟通;达不成回购意向时,提交必要材料,签订公有住屋使用权委托代理转让合同,设定挂牌价格,挂牌公示三天。
2、房管部门审核,将2004年7月19日以前收购的直管公产房屋明细、收购协议、付款单据、购房证明、租赁合同等报市房管局市场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到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3、摘牌交接,接收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公产房置换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