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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怎麼辦理?

拆遷安置 閲讀(1.81W)
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怎麼辦理?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怎麼辦理

1、申請

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

2、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

3、審核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

4、審批

經審核過關,公佈無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二、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條件有哪些

(一)、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二)、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亦不能作為抵押財產進行處置。

(三)、辦理抵押登記應當符合下列程序:

1、集體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證明;

2、對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地價評估;

3、確認土地估價結果;

4、抵押雙方簽訂抵押合同;

5、申請抵押登記;

6、審核、登記;

7、核發抵押證明書。

(四)、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須經被抵押土地的集體土地所有者同意,並出具書面證明。

(五)、抵押當事人應當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評估機構對其抵押土地使用權進行地價評估,其評估結果需報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

綜合上面所説的,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是需要按《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來進行辦理,必須要先申請並準備好所有的材料,確定符合條件才能頒發此證,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如果材料不齊全也是辦理不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