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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回遷房怎麼籤協議受法律保護權益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1.48W)

對於買回遷房的合同協議簽署時需要注意幾點,並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

買回遷房怎麼籤協議受法律保護權益

(一)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户和交房的時間,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出賣人並沒有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過户手續。因此,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户的時間,實踐中雖然不能保證何時取得房產證,但要寫明自取得房產證多少之日起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要確定具體的交房時間,若在簽訂合同時就是現房,則可以約定繳納首付之日即為交房時間。

(二)嚴防“一房多賣”的發生,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這就為出賣人“一房數賣”留下漏洞可鑽,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在房屋買賣合同都有效的情況下,辦理了交付或者登記手續,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果。出賣人將商品房數次出賣所簽訂的合同,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均應當是有效的合同。購房人一定要注意這一點。

(三)買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存諸多風險,違約責任的規制顯得非常重要。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需要繳納法院訴訟費用、律師費,還需花費時間等成本。如果買房留有尾款,而賣方認為違約所得小於尾款時,買方的違約機會將會大大降低。當然,具體如何將為款留下,且能順利地完成買賣協議的簽訂,需要房產經紀人或者買方較高的談判技巧。

(四)要求賣方的配偶簽名實踐中,回遷房一般屬於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處分應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則可能產生兩類法律後果:其一,若房價上漲,而配偶藉口不同意出賣房屋,則有可能產生無效的法律後果;其二,若在過户之前,賣方夫妻離婚,則涉及到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以上兩種情況,只要賣方配偶簽名,並輔之以必要的條款,則基本上能夠預防。

特別注意:如果賣方在不能更名的情況下,去當地市公證處做一份房產轉讓公證書。 備註: 回遷房是要更名兩道手續,第一個:為回遷協議書,是一張白紙 上面有回遷辦的蓋章。第二:是在開發商更完三聯單收據的人名。切記不能更名不要交易。要不產生相當大的糾紛。

一般買回遷房的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因此想要降低這個風險,受到法律保護的話,最好是能夠成為一個正規的合同交易,同時在簽署協議的時候可以去村委會或者是當地的一些公證處去開具一份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