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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和加班費應該包括在補償金裏面嗎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閲讀(1.38W)

獎金可以計入補償金裏面,對於加班費,一般少量加班費用人單位願意支付的法律不限制,但過度性加班費數額較大時用人單位不予支付的,勞動者要主張加班費的補償時沒有法律支持。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獎金和加班費應該包括在補償金裏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