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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投訴處理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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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投訴處理規定是什麼?

隨着經濟的不斷髮展我國的房價在日益增長,帶來的後果就是很多人買不起房,房屋是住人或存放東西的建築物。房屋是家庭的基體,房屋就是人類生存的寄託,在這裏避開外界一切干擾,人們都為擁有自己的房屋而努力,房屋質量出問題就會影響使用者的權益,那房屋質量投訴處理規定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房屋質量投訴處理規定是什麼?

房屋有質量問題屬於開發商違約,你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對於房屋出現的塌陷情況,如果有修復的可能,你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要求維修排除妨害,如果無法修復,你可以要求與開發商解除合同退房,要求退還你房價款,並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要求其按照合同約定向你支付約定的違約金,或者賠償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當然,對於質量問題雙方協商確定,如果無法協商或者無法確定,可以申請房屋評估機構做鑑定,根據鑑定結論確定。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訴訟。

起訴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當然,具體情況和最終處理方式,還需要根據案件詳情和證據情況等來確定。

二、相關法律知識:

如何處理房屋質量糾紛

商品房質量對消費者來説尤為重要,它不僅關係其居住安全,而且也關係其居住舒適的程度。然而有的開發商修建的商品房卻存在這樣或那樣的質量缺陷,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此,國家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質量承擔責任。針對有關房屋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對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不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一般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購房者可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的規定,可請求其維修,因維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負賠償責任。

2、對開發商交付的房屋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應先請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檢查,在取得房屋質量鑑定不合格的證書後,可要求開發商予以退房,對因此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

對消費者的正當要求,開發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法制化程度近幾十年在不斷的增強,如今的社會法律已經非常重要,任何問題都需要法律來解決,房屋問題也是一種侵權問題,出現問題將會嚴重影響生命安全,遇到後要及時的去解決問題,來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