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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未滿房東轉租的 | 是否需要支付轉讓費?

租房合同糾紛 閲讀(1.35W)

      現在大部分商家所租的店面,都會由雙方簽訂一份租賃合同。但有的情況下,房東在租賃期未滿的時候,不想繼續租給商家了,想着把店面轉租,那麼在這種時候,房東需不需要另外再支付轉讓費呢?

租期未滿房東轉租的,是否需要支付轉讓費?

      現代社會中,對於轉讓費,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轉讓費其實就是指,商家在店鋪租期內,再經得房東的同意之下,把店鋪轉租。剩餘的租期,也一併轉讓給下一個商家,房東就可以向下一個商家收取應該得到的房租費用作為轉讓費。

      在日常生活中,商家房屋租賃期沒滿的情況下,房東對其進行轉租,是否需要支付轉出費?可能就需要按實際情況進行判定了。

      其實房東在租賃合同到期之前,進行轉租的,只是用實際行動來告訴租客,我不想再把店鋪租給你了。其本質,就是提前通知現在的租户,合同到期的時候,房東會收回店面,並且房東現在的轉租行為,也沒有對租户造成任何實際上的損失,按照歷史習慣來説,房東在不想續約的情況下,只需要提前告訴住户就可以了。

      房東在沒有通知現有的租賃人,就把房屋進行轉租,不一定就對租賃人造成了實際上的損害,既然不存在損害,也就沒有辦法談轉讓費的事情。

      如果,房東與租客在合同當中已經有約定優先承租權的情況下,那麼房東的轉租行為就已經涉嫌損害了租户的合法權益,對於租户來説就可以要求房東進行違約賠償。

      在實踐當中,房東在租賃合同中期限未滿的時候,就把房子轉租,一般情況下,是不用向租户給要轉讓費的。但是常常會因為這個引發糾紛,建議處理的時候謹慎行事。如果對此有任何疑問,建議找一名專業律師進行協助,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