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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能變更 |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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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能變更,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能變更,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能變更。宅基地使用權變更時,轉讓人與受讓人應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讓人應符合宅基地申請標準,所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應符合當地標準,轉讓行為報經集體經濟組織批准同意。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