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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土地使用税的規定是怎樣的?

經濟適用房 閲讀(2.02W)

一、貴州省土地使用税的規定是怎樣的?

貴州省土地使用税的規定是怎樣的?

貴州省土地使用税的規定是按照納税人實際所佔用的土地的面積為依據繳納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税額,根據《貴州省城鎮土地使用税實施辦法》規定,本市土地使用税年平方米税額為五角至五元,具體按照《貴陽市土地使用税分級定額表》執行。

二、貴陽市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如何確定?

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共有的,應按共有各方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佔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税。各樓層屬於不同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可根據繳納土地使用税的税款,按各方佔有房屋或建築物等面積與共有土地面積求出比例,其中:第一層用於生產經營的房屋所佔用的土地,首先應負擔全部應納税款的50%;第一層和第二層用於生產經營的,先按第一層負擔40%、第二層負擔25%後,再平均按比例分攤繳納土地使用税。

三、哪些情況免徵土地使用税?

下列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

(二)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用的;

(五)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的;

(六)經批准整治和改造的(從使用之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

(八)在房租調整改革前房管部門經租的居民住房;

(九)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佔35%以上的社會福利工廠;

(十)集體和個人辦的各類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

(十一)由財政部規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日常生活當中,對於土地使用税在進行繳納的時候,大多數人所關心的就是土地使用税繳納的税率以及税額的具體問題,比如説在貴州省他們的土地使用税費的繳納方式,就是依據實際所佔用的土地面積來進行的所有的面積,如果越大的話,所繳納的手續費用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