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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刪去該罪名)如何處罰?

強姦辯護 閲讀(3.34W)
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刪去該罪名)如何處罰?
律師解析:以強姦論,即行為人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應從重處罰。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據觸犯的罪名,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據刑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