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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病假怎麼開醫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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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病假怎麼開醫生證明?

想要病假怎麼開醫生證明?

病假怎麼開醫生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根據勞動法規定: 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

一般情況下要請病假,病假怎麼開醫生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根據勞動法規定:

1. 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2. 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

1)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

2)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

3. 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為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如有造假行為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4. 員工病假每月審核期間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請病假不能超過1天

2)每月累計病假>1≤2,扣除全勤獎100元

3)每月累計病假>2,扣除全勤獎200元

其餘工資嚴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員工守則》《員工手冊》中第2.5款關於病假工資規定的扣除比率執行(詳細規定見公司《員工守則》《員工手冊》)。

操作規則:員工必須在休假後一週內將休假單遞交行政人員登記,如果超過一週(指從休假回

來當天開始計算)仍未交假單的公司一律按事假處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經用人單位指定醫療機構執業醫師診治出具病假條。

勞動者請病假,應當由職工本人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經執業醫師檢查後,需要停工治療休養的,由執業醫師出具病假條,職工持病假條按用人單位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但急診的,可以就近入院,口頭請假,事後及時補辦手續。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第6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綜上所述,員工在想要請病假的時候,需要讓醫院開具相關的證明。在開具證明的時候,不同等級的病情需要讓不同的等級的一聲開具。在請病假之後,應該將醫院開具的證明及時上交給單位。作為單位,在收到上交到的證明之後,應該及時檢查是否屬實。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