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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後才發現施工合同無效怎麼辦

施工合同糾紛 閲讀(2.43W)
工程竣工後才發現施工合同無效怎麼辦
工程竣工後發現施工合同無效的,牽涉到的主要就是工程款的結算問題,對於此要分兩種情況: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
此種情形下,承包人可以向發包人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發包人拒絕的,承包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發包人依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法院應予以支持。
二、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
這種情況下,要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承包人拒絕的,發包人向法院請求的,法院應予支持;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還是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支付工程價款,法院對此請求不予支持。
同時,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存在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第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